太康最新情况!不戴口罩罚款!入法!扶沟、项城全员核酸!高速服务区关闭!一地有序恢复!
最新情况
河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最新情况
4月6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1例(周口市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6例(永城市20例,周口市16例),无新增疑似病例。12例确诊病例治愈出院(本土11例,境外输入1例),13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本土10例,境外输入3例)。
2020年1月21日至2022年4月6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839例(本土2630例、境外输入209例),现有住院病例96例(本土86例,境外输入10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270例(本土245例,境外输入25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74608人,正在观察的密切接触者7121人。
关于太康县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情况的通报
4月5日0-24时,太康县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30例。现将新增病例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01 学生,系病例67的妹妹,现住址:太康县毛庄镇杨庄行政村魏楼村。
3月23日,8时30分前往魏楼村室做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
3月24日,8时30分前往村室做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13时许前往马厂镇王老家村其姥爷家,16时20分返回家中。
3月25日至26日,每天前往魏楼村室做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其余时间均未外出。
3月27日至3月30日,在家未外出,每天由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
3月31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02 现住址:太康县高贤乡田店行政村邱庄村。
3月27日,21时许从西安市曲江上高速。
3月28日,9时40分从郑州市航空港高速口下高速,前往郑大一附院南院区,在郑大一附院南院区旁边购买手机及手机卡,之后返回郑大一附院南院区把手机放在门卫室,13时40分从郑州机场南高速口上高速,15时15分在太康站下高速,后返回高贤乡田店行政村邱庄村家中。
3月29日至30日,在家未外出,每天由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
3月31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03 现地址:太康县清集镇清集村。
3月22日至25日,在家未外出。
3月26日至4月1日,每天在村内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4月2日,在家未外出,由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
4月3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04 系无症状感染者103的丈夫,现地址:太康县清集镇清集村。
3月22日,做核酸检测后,在村内活动。
3月23日至4月3日,行程轨迹与无症状感染者103一致。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05 系无症状感染者103的儿子,现地址:太康县清集镇清集村。
3月21日至31日,因病在家未外出。
4月1日至3日,行程轨迹与无症状感染者103一致。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06 系无症状感染者94的丈夫,现住址:太康县清集镇清集村。
3月21日,5时20分送孙子(无症状感染者95)到清集镇二中上学,后返回家中,20时20分接孙子回家。
3月22日,在家未外出。
3月23日至4月1日,每天外出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4月2日,在家未外出,由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
4月3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07 学生,现住址:太康县清集镇清集村。
3月21日,5时许由爷爷送其到清集二中上学,20时20分放学接回家中。
3月22日,5时许由爷爷送至学校,10时30分接回家中。
3月23日至4月2日,在家未外出,每天由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
4月3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08 现住址:太康县谢安路与商贸路交叉口附近。
3月20日,18时许到光明路口购物,后返回家中。
3月21日,7时许送女儿到太康县第一实验小学上学,8时许到建南社区做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12时许接女儿放学,12时30分到三景花园26号购物,后返回家中,13时20分送女儿上学,后返回家中,18时许接女儿放学,后返回家中。
3月22日,7时许送女儿上学,后返回家中,8时许到单位上班,11时40分返回家中,14时20分到单位上班,17时40分返回家中。
3月23日至30日,每天到建南社区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31日至4月4日,在家未外出,每天由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09 现住址:太康县老冢镇蔡白村。
3月20日至22日,在家未外出。
3月23日至24日,每天在村内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25日至4月4日,在家未外出,每天由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10 现住址:太康县城关镇东大街。
3月20日至21日,每天7时40分到合众轩烩面馆上班,15时返回家中。
3月22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11 系无症状感染者32的妻子,现住址:太康县城关镇老菜市场南门西侧。
3月21日至30日,行程轨迹与无症状感染者32一致。
3月31日至4月4日,在家未外出,每天由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12 系无症状感染者81的母亲,现住址:太康县高贤乡聚贤鑫区。
3月20日,11时30分到高贤乡徐桥村参加寿宴,13时许返回家中,19时许前往南阳。
3月21日,行程轨迹与病例35一致。
3月22日,2时许返回太康县家中,10时许先后到太康县供电公司、太康县第一人民医院办事,13时许返回家中。
3月23日至26日,每天外出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27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13 系病例72的父亲,现住址:太康县城郊乡白塔李村。
3月20日至23日,在家未外出。
3月24日至26日,每天外出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27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14 现住址:太康县芝麻洼乡三所楼行政村东村。
3月22日,在家未外出。
3月23日至27日,每天外出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28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15 系无症状感染者44的丈夫,现住址:太康县芝麻洼乡芝东行政村范寨村。
3月21日,5时30分到菜市场进菜,6时许返回青联超市,8时许返回家中,9时许到常营镇方园物流送货,10时许返回超市后到朱口镇拉货,后返回家中。
3月22日,15时许到村室报备行程,后返回家中。
3月23日至24日,每天在村内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25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16 系无症状感染者47的母亲, 现住址:太康县独塘乡许大楼行政村许大楼村。
3月20日至21日,每天8时许前往龙邦华府小区工作,12时许返回家中,14时许前往龙邦华府小区工作,18时许返回家中。
3月22日至3月31日,每天在村内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4月1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17 学生,系病例63的女儿,现住址:太康县城关镇赵庄前街。
3月20日,18时许到财鑫路麻婆豆腐川菜馆就餐,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21日,9时30分前往赵庄村北街做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
3月22日,9时30分到银城路高店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
3月23日至24日,行程轨迹与3月21日一致。
3月25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18 学生,系病例47的外孙,现住址:太康县高贤乡聚台岗村。
3月25日,10时许到聚台岗村做核酸检测,14时许前往高贤乡田店行政村邱庄村接姥姥(病例47)回聚台岗村家中。
3月26日至27日,每天在村内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28日至31日,在家未外出,每天由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
4月1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研判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19 现住址:太康县城关镇支农路东段。
3月19日至20日,在家未外出。
3月21日,8时许到支农路东段启明幼儿园门口做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11时30分到南关道情路三中分校给儿子送饭,后返回家中。
3月22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20 现住址:太康县高贤乡李楼村。
3月23日至4月4日,每天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21 学生,现住址:太康县城关镇宾东路。
3月22日,7时30分父亲送其到太康县第一实验小学,因学校放假,后由母亲接回家中。
3月23日至30日,每天外出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31日至4月2日,在家未外出,每天由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
4月3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22 系无症状感染者60的妻子,现住址:太康县银城路交警大队旁。
3月16日,10时30分到太康县永兴医院做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
3月17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23 现住址:太康县清集镇清集村。
3月22日,13时许前往清集大众温泉洗浴旁边水果店购物,后返回家中。
3月23日,9时30分到清集后街卫生室附近做核酸检测,后到庞东亮门市部购物,后返回家中。
3月24日至25日,每天到清集花厂院内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26日至28日,每天到清集大后街与半截楼村交叉口做核酸检测,后到清集街十字路口附近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
3月29日至31日,每天到清集大后街与半截楼村交叉口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4月1日至2日,在家未外出,每天由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
4月3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24 系病例31的岳母,现住址:太康县高贤乡张庄行政村西徐庄。
3月27日至29日,在家未外出。
3月30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25 学生,系无症状感染者61的孙女,现住址:太康县大许寨乡葛花李行政村。
3月22日至25日,每天到村内广场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26日至27日,在家未外出,每天由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检测核酸。
3月28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26 现住址:太康县清集镇清集村。
3月23日,9时许前往清集花厂做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
3月24日,9时许前往清集花厂做核酸检测,9时30分前往奥宇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
3月25日至26日,行程轨迹与3月23日一致。
3月27日至4月1日,在家未外出,每天由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
4月2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27 现住址:太康县清集镇清集村。
3月23日至4月2日,每天外出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4月3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28 现住址:万城商贸通利家电附近。
3月23日,7时许到接二连三超市(支农路与商贸路交叉口西北角)上班,12时许返回家中,14时许到党校附近做核酸检测,后到超市上班,20时30分返回家中。
3月24日,7时许到超市上班,10时许返回家中,15时许到党校附近做核酸检测,后到超市上班,19时许返回家中。
3月25日,9时许到超市,随后到鲁庄做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
3月26日,在家未外出。
3月27日,12时30分到鲁庄做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18时许到城关镇朱庄社区小郭村(商贸路与老铁道交叉口)送菜,后返回家中。
3月28日至29日,在家未外出。
3月30日,10时许到中医院对面做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23时许到新农贸市场韩家米行进货,后返回家中。
3月31日至4月2日,在家未外出。
4月3日,9时许到三里桥行政村程庄西头做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
4月4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29 学生,现住址:太康县城郊乡前王行政村前王村。
3月22日,随其奶奶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30 系无症状感染者91的妻子,现住址:太康县城关镇建设路北段建鑫小区。
3月21日至4月3日,行程轨迹与无症状感染者91一致。
4月4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4月5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目前已追踪到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均已落实集中医学观察,相关区域已实施封闭等管理。进一步的流调工作正在进行中,相关情况将及时对外公布。
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健康,提醒与上述人员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居民,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主动扫码“太康县疫情防控居民到访涉疫重点场所报备码”登记报备,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强化个人防护意识,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共筑免疫屏障建立。
太康县疫情防控健康热线:0394-6816116、6816117
来源: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太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明日起!扶沟、项城开展全域全员核酸检测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异常严峻形势,为严防疫情输入,做到“早发现、早阻断、零感染、零扩散”,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4月8日-4月10日在全县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4月8日7:30-12:00对县城中心城区桐丘街道、扶亭街道、城郊乡、商务中心区四个乡镇(街道、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4月9日8:00-14:00对崔桥、江村、吕潭、包屯、大新、汴岗六个乡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4月10日8:00-14:00对白潭、曹里、韭园、柴岗、固城、练寺、大李庄七个乡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具体采样时间以各乡镇(街道、区)、社区(村)通知为准。
扶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项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开展全市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的
公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请居民朋友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共同携手筑牢我市疫情防线。凡无故不参加者,按照《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管理办法》规定,一律赋黄码。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现场采样时间
(一)中心城区六个街道:2022年4月8日7时30分—12时。
(二)15个镇:2022年4月9日7时30分—16时。
二、采样检测对象
项城市辖区内所有现住居民(常住人员、暂住人员、学生、企业员工、外籍人员、城镇临街门店商铺经营人员等)。4月8日中心城区全员核酸检测,4月9日15个镇全员核酸检测。
项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核酸检测专班
2022年4月5日
注意!河南这些高速服务区关闭
根据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河南省内多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关闭,4月7日河南交通广播汇总车友反馈信息,以下高速服务区关闭:
1、沪陕高速:镇平服务区、西峡服务区、重阳服务区、唐河服务区 ,商城服务区、泌阳服务区
2、大广高速(周口段):周口扶沟服务区
3、连霍高速:豫皖界服务区、商丘服务区
4、京港澳高速:豫冀界服务区、许昌服务区、信阳服务区
5、德上高速(商丘段):永城服务区
6、盐洛高速(商丘段):永城南服务区
7、济广高速:商丘东服务区
请您提前选择就近的服务区加油休整,
以免耽误行程。
来源:大象新闻
河南一地市发布通告:堂食、娱乐场所等有序恢复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19号)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8日零时起,全市(除临颍县外)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来(返)漯人员管控
(一)所有外地市来(返)漯人员,均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如实告知个人信息、健康状况和行程信息。省外和省内发生疫情城市的来(返)漯人员还需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来漯后严格按照社区(村)要求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管理措施。对于因瞒报、谎报、迟报相关信息、拒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输入、扩散等严重后果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外地市来(返)漯黄码人员,实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按照“三天两检”等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直至通过人工或自动等方式转为绿码才能解除居家健康监测并恢复正常流动。
(三)对于部分高风险的黄码人员,例如疫情严峻城市返漯人员,严格按照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社区(村)要求实施集中隔离等管控措施。
(四)省外来(返)漯人员,要通过豫事办APP、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等方式,提前3天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完成“来豫(返)豫人员社区报备系统”报备登记。
(五)社区(村)、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全面加强外地返漯员工健康监测,加强外地返漯人员排查,规范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二、强化重点场所防控
恢复餐饮门店和场所堂食,接待量不超过额定座位数的50%,提供公勺、公筷等服务,引导就餐人员隔位就餐、隔桌就餐、同向就餐,使用无接触支付。影剧院、体育馆、文化馆、公园游园、景区景点、洗浴中心、美容美发、网吧、健身房等各类室内文体娱乐场所,按照最大承载量的50%开放;各类室外文体娱乐场所,按照最大承载量的75%开放。政务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大厅、宗教场所等按照最大承载量的50%开放。以上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员工健康监测、定期核酸检测、消毒通风、测温亮码、扫场所码、规范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银行、农(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要严格按照属地和行业部门要求,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托幼机构),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基础上,有序恢复线下培训活动。
三、强化聚集性活动管理
倡导全市居民减少聚会聚餐,聚会聚餐不超过10人。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承办5桌(每桌不超过10人)以上宴会的餐饮单位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各类会议、培训、展览、演出、招商等大型活动,推行线上举办。线下非经贸类大型活动和跨省大型活动一律停办。必须举办的线下大型活动实行“一事一报”,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向活动举办地疫情防控部门提出举办申请。单场次50人以上的活动由县(区)级审批、100人以上活动由市级审批。未经疫情防控部门评估通过的聚集性活动,一律不得举办。
四、强化防控责任落实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职责职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完善各行各业防控方案,全面加强各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指导,对于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共场所,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者坚决予以关停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强化个人防护
奥密克戎变异毒株潜伏期短、传播力强、传播速度快,请广大群众坚持防疫“三件套”(即: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即:做到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做到出现疑似症状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自我隔离。注重疫苗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和尚未接种加强针的积极主动尽早接种。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来源:漯河发布
正式入法,最高罚5000!
7月1日起,
河南从事餐饮服务的人员在工作时,
必须按照要求规范佩戴口罩。
否则,将罚款。
这是有明确依据的。
3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其中对违反该规定的行为,作出明确的处罚标准。拒不佩戴的个人,最高罚100元;餐饮服务提供者拒不给员工免费提供口罩的,最高罚5000元。
拒不戴口罩,罚款标准明确
《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于不同主体的处罚标准有明确的规定。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口罩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对未尽到管理责任,累计处罚其从业人员三人次以上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予以通报批评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照规定向本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免费提供口罩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相比该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处罚标准均有所下降。
据介绍,这是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作用的体现。法规对餐饮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口罩的行为注重教育和引导,发现后先责令改正,只要及时改正就不再处罚。
对拒不改正以及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尽到管理责任的行为,法律责任设置都较轻,重在引导公民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全文只有1121字
的法规意义重大
据了解,该规定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针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采用“小切口”的立法形式予以规范,意义重大。
该规定不分章节,只有9条1121字,相关人士指出,“这在立法形式上化繁为简、短小精悍,在立法内容上具体明确、操作性强。”
除了法律责任外,还对适用范围、主管部门、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义务、监督举报等作出明确规定。
适用范围和主体
该规定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及餐饮服务提供者。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是指从事加工、制作、传菜、配送、外卖餐饮食品以及点餐、收银、卫生保洁等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
餐饮服务提供者,是指酒店、饭店、餐馆、茶艺馆、咖啡厅、酒吧以及有固定餐饮摊点的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经营者。
机关、学校、医院、企业、托幼养老机构等单位食堂以及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适用本规定。
口罩佩戴有要求
从事加工、制作、传菜、配送、外卖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口罩,佩戴口罩应当遮住口鼻;当口罩出现脏污、损坏等情况时,应当及时更换。
在疫情期间,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时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规范佩戴口罩。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为本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相关要求的口罩,保证从业人员规范佩戴。
监督、执法主体明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该规定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进行宣传引导,做好卫生健康防疫知识的科普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部门按照职责指导行业协会共同做好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相关工作。
同时规定,用餐人员等社会公众发现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口罩的,可以要求其改正,也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举报。